级导师服务规章
1. 工作意义
学校,是由多个班级组合而成;班级,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基层组织。学校在推展班级成长的同时,难以监督各班的进展与状况。唯有透过班级学生属性相似,其中包括学生年龄、思维、心理特征及学业成绩等具有共同性质者,即以年级及班级作为群体区分,并由班主任加以管制。
近年来,本校提倡级导师制,建立以年级为中心的管理体制,针对学校办学方针的贯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实施,塑造优良的校风、学风,从而建立良好的班风。这些都需要各年级有效地去执行、落实及完成;年级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越来越被重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力量不可忽视,也不可低估。级导师是一位同级班主任的核心人物,是同级内班主任工作的统筹者、执行者、组织者与倡导者,协助学校领导者实施教育工作目标的主要行政干部。此外,级导师负有协调该年级的工作事务,育人的责任,同时对该年级的发展及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德行培养、学习成长等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故这种“横向”的管理体制,有须进一步去规范及完善,以便提升学校校务的发展。
2. 工作职责
2.1 对该年级班主任工作有协助、督促之责任。
2.2 引领该年级班主任针对学校的办学方针以拟定带班经营策略的工作计划。
2.3 全面关心该年级学生之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
2.4 负责统筹、策划及协助推广年级活动,努力建设该年级集体。
2.5 组织和召集年级班主任商讨年级事宜,并担任集会或会议主持人。
2.6 必要时,训导主任可向级导师谘询该年级班主任的工作表现。
3. 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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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督促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品格教育、科任教师的育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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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年级班主任会议;出席每二个月召开的级导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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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出席该年级班级召开之班科任会议,以便掌握班级之课堂学习、学生纪律及个案辅导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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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年级学生的品格教育,可向训、辅二处提出建议、实施方案及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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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年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可向训导处反映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及给予行政支援。
4. 服务细则
4.1 教学方面
4.1.1 通过班科任会议了解科任教学情况,必要时可向训导主任反映,再由训导主任向教务处说明。
4.1.2 关注该年级各班学生课堂秩序及学习状况,必要时与该年级班主任做检讨、改善及提供支援。
4.1.3 通过年级会议之召开,提醒该年级各班学生进行壁报及课室布置工作,优化课室教学环境,营造一个舒适及良好的学习环境。
4.2 育人方面
4.2.1 了解该年级各班之课堂秩序、班级卫生、学生考勤及违纪状况等。
4.2.2 从旁协助该年级班主任处理班级问题,改善班级学生秩序。
4.2.3 积极推展正确的品格教育,就该年级学生的行为偏差需向训、辅二处反映,并给予适当的支援及辅导等措施。
4.2.4 积极辅助训辅二处推展各项德育工作。
4.2.5 提供该年级新进班主任进行带班工作之经验分享,必要时可给予支援。
4.3 其他
4.3.1 积极推展该年级阅读风气。
4.3.2 鼓励该年级各班球类体育活动或竞赛,建立年级团队,争取年级或班级荣誉。
2014年3月31日
训导处 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