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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导师服务规章

 

1. 工作意义

学校,是由多个班级组合而成;班级,是学校结构中最基础的组成单位。但学校在推展班级成长的同时,难以监督各班学生的身心灵发展与学习状况,唯有透过班级学生的相似性,包括年龄、思维、心理特征及学业成绩等共同性质,以年级及班级作为群组划分,由班主任进行管制。

近年来,本校提倡级导师制,建立以年级为中心的管理体制,针对学校贯彻的办学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实施,塑造优良的校风、学风,从而建立良好的班风。这些都需要各年级级导师与班主任有效地去执行、落实及完成;年级督导制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越来越被重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力量不可忽视,也不可低估。级导师是一位同级班主任的核心人物,是同级班主任中工作的统筹者、执行者、组织者与倡导者,亦是协助学校领导者实施教育工作目标的主要行政干部。此外,级导师负有协调该年级的工作事务、育人方面的责任,同时对该年级的发展及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德行培养、学习成长等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故这种“横向”的管理体制,有须进一步去规范及完善,以便提升学校校务的发展。

 

2. 工作职责

  2.1 对该年级班主任工作有协助、督促之责任。

  2.2 引领该年级班主任针对学校的办学方针,拟定班级经营策略的工作计划。

  2.3 全面关心该年级学生之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

  2.4 负责统筹、策划及协助推广年级活动,努力建设该年级的团队精神。

  2.5 组织和召集同级班主任商讨年级事宜,并担任集会或会议主持人。

  2.6 向训导主任报告该年级班主任的工作表现。

 

3. 职权范围

3.1 有权督促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品格教育工作。 

3.2 出席训导处召开的级导师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三次年级会议。

3.3 可出席该年级班级召开之班科任会议,以便掌握班级之课堂学习、学生纪律及个案辅导之状况。

3.4 就该年级学生的品格教育,可向训、辅二处提出建议、实施方案及行政支援。 

3.5 就该年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可向训导处反映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及行政支援。

 

4. 服务细则

  4.1 教学方面

      4.1.1 通过班科任会议了解科任教学情况,必要时可向训导主任反映,再由训导主任向教务处说明。

      4.1.2 关注该年级各班学生课堂秩序及学习状况,必要时与该年级班主任做检讨、提出改善建议及提供支援。

      4.1.3 通过年级会议之召开,提醒该年级各班进行壁报及课室布置工作,优化课室教学环境,营造一个舒适及良好的学习环境。

  4.2 育人方面

      4.2.1 了解该年级各班之课堂秩序、卫生、学生考勤及违纪状况等。

      4.2.2 从旁协助该年级班主任处理班级问题,改善班级学生秩序。

      4.2.3 积极推展正确的品格教育,就该年级学生的行为偏差,可向训、辅二处反映,并给予相关班主任适当的支援及辅导等措施。

      4.2.4 积极辅助训、辅二处推展各项德育工作。 

      4.2.5 提供该年级新进班主任带班工作之经验分享,必要时可给予支援。   

  4.3 其他

      4.3.1 积极推展该年级阅读风气。

      4.3.2 鼓励该年级各班参与体育活动或竞赛,以建立年级团队,争取年级或班级荣誉。

 

 

训导处 拟

2014年03月31日(拟定) 

2017年12月29日(修订)

2023年01月04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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